
开盘通知
已有1862人订阅该楼盘
·
福清房产网讯
11月1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显示,“福清市2023年度第三、第十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及“福清市2023年度第四十八、第五十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均已获得福州市人民政府正式批复。征地范围涉及东张镇先进村;城头镇星桥村、海口镇牛宅村等,具体如下: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福清市2023年度第三批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地榕〔2023〕225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融政综〔2023〕101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清市2023年度第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0244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福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福清市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地榕〔2023〕223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融政综〔2023〕5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清市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8.6014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加强对福清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福清市2023年度第四十八批次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地榕〔2023〕221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四十八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3〕139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3714公顷(其中耕地0.01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东张镇先进村水田0.0111公顷、园地0.1800公顷、其他农用地0.1803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4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3756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五十四批次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闽政地榕〔2023〕220号
福清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福清市2023年度第五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3〕152号)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1.3042公顷(其中耕地0.30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城头镇星桥村水田0.2413公顷、其他农用地1.0013公顷,海口镇牛宅村水田0.061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3042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6日
素材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
融房甄选
精品房源推荐
融湾澜玥 102㎡ 3室2厅2卫 中间楼层 毛坯 点击了解→
融房甄选客服-静静
二手房源 出售出租
添加微信 协助发布
姓名: | 手机号: *必填 | 来自: |
姓名: | |
手机: |
免费看房电话:0591-85161060
全部评论
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