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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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示了6则福清市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涉及龙江街道、龙山街道、石竹街道和海口镇等,合计征地面积201.903亩。
龙江街道苍霞村、东南村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0年度第三十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2〕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6.4658公顷(其中耕地5.7426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水田4.7422公顷、其他农用地0.4465公顷,龙江街道东南村水田0.9763公顷、旱地0.0241公顷、园地0.0018公顷、其他农用地0.2749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047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6.4705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核减2020-32-01地块面积0.0239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海口镇海口村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0年度第七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1〕46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186公顷、未利用地0.10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核定征收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其他农用地0.18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58公顷、其他土地0.107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4511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核减2020-74-01地块面积0.0013公顷。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石竹街道北前亭村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1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0241公顷、未利用地0.144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石竹街道北前亭村园地0.0114公顷、其他农用地0.0127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1609公顷、其他土地0.144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3292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海口镇海口村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0年度第七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1〕30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1.1443公顷(其中耕地0.3165公顷)、未利用地0.225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海口镇海口村旱地0.1918公顷、其他农用地0.7039公顷,后路村旱地0.1247公顷、其他农用地0.1239公顷、其他土地0.2136公顷、未利用土地0.012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37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龙山街道瑞亭社区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0年度第八十一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17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山街道瑞亭社区园地0.1721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3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1757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龙江街道观音埔村
福清市人民政府: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融政综〔2022〕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1.9275公顷(其中耕地0.324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江街道观音埔村旱地0.3248公顷、园地0.5241公顷、林地0.1607公顷、其他农用地0.9179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362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3.6637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福建省人民政府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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