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首批62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上岗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佚名 时间:2009年12月18日 点击:   我要评论()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滕端钦)12月15日,我市首批62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上岗,此举将有效缓解乡镇司法所人员不足、工作量大的现状,大大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据了解,今年起,我市为福建省第三批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县(市、区)之一,在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矫正室。市司法局从今年7月起,历时4个多月,通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从187名中筛选出62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走上岗位。他们经专业培训,了解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各项规定、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将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中坚力量。
  据悉,社区矫正是指将被司法机关判处管制、缓刑、单独剥夺政治权利、裁定假释、决定监外执行的五种罪犯(简称矫正对象)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社会力量协助下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应当依法、正确、规范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权,严格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监督管理等活动,提高教育成果,努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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