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须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时间:2009年08月03日 点击:   我要评论() 【字体:
客户须知 由于广大装修的客户不了解家装合同的正确填写及工程图纸的审核,出现了许多不该发生的问题,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装修客户的自身权益,使我们能为您提供有效、快捷的服务,本公司现制定关于客户与我们签定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及图纸审核标准:
第一条、 签定后的装修合同应一式两份,即客户、公司各一份,凡在家装市场内签定此合同
的应一式三份,客户、公司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第二条、 填写合同时字迹应清晰,姓名、数字、时间、住址、联系电话应准确详细有效。
第三条、 装修合同条款中重要部分不得出现不填及漏填等现象。凡在合同空项处标明见附表时,其附表应由公司审核认可,加盖公司公章后有效。
第四条、 合同以外的附加条款须经过公司盖章认可后有效,口头承诺和未加盖公司印章的条款,公司将视为无效。
第五条、 合同文本《其它约定条款》中内容,设计师及客户不得随意更改。
第六条、 合同填写完毕,客户与设计师双方对合同中各项条款均认定后,交公司客服部审核,由公司加盖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第七条、 在客户与设计师双方确定方案时图纸应齐全。图纸项目不少于6项,依次分为:透视图、平面图、电路图、施工图、节点图。图纸尺寸应详细、准确。条、图纸中注明的材料品种及工艺做法、数量、价格要与公司报价相一致,如出现工艺做法、数量、价格不符及图纸不详细等问题,工程部将视为废合同,返还到各公司店面修改。
第九条、施工图纸应准确,图纸与报价必须由设计室经理及设计主管审核、且签字认可后,方能签定施工合同,设计室经理及设计主管、设计师共同对该合同负责。
第十条、 工程报价必须按公司统一报价计算,任何人不得私自改变公司统一报价,遇有不明确项目,须由设计室经理与工程部经理共同商讨制定。客户与设计师私自订价,公司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 为了保障您的个人权益,希望您注意以下几点:
1、准时参加设计一次交底;设计问题、合同报价、装修的全程跟踪由设计师为您服务。
2、施工问题由工长为您服务,包括防水、墙面处理灯具等工艺环艺、工程进度、主材进场时间表、工程进度表、水电路改造、现场保护等细节。
3、装修质量问题由监察员为您服务;中期款、尾期款由您亲自交到公司财务部。
4、在装修期间,若您工作繁忙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我公司进行以上手续办理,请您慎重委托他人办理。出具您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并至电公司,出现意见分歧时以您委托人的意见为准。
5、如您遇到疑难问题或对我们提供的服务及我们的工作有任何意见敬请至电客户服务部登记。
6、工程款项的收取由财务总监负责。(除具备财务总监委托书外,任何人不能代收工程款)。
7、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佩带员工卡,您有权要求设计室人员、质检监察人员、客户服务部人员、工长等出示胸卡,您可以就服务态度、图纸规范、合同签定、施工质量等问题,进行员工卡填写签字,并留下联系方法,以便公司客户服务部尽快与您联系,有效处理相关事件。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为合同附件。客户和客服部各一份,本表由设计师填写;客户确认后随合同一起报送客服审核合格入档;保留五年;
收讫人: 归档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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